(2012年5月25日)
同志们:
现在开会。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定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各部门,以超常举措强化责任,以扎实作风推进落实,全面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定州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全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杨书记对环保工作十分重视,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十分关注,并做出重要批示,一会再专门传达。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政正职;各分包乡镇秸秆禁烧部门主管副职;各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副职;高速公路沿线村(街、社区)书记或主任;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局股级以上干部。
会议议程有六项:
首先,请环保局局长邸占欣同志传达杨宝东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
下面,请市人防办主任陈社保同志宣读《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下面,进行颁奖,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代表:西城区、杨家庄乡、东旺镇、执法局、工商局、供电公司。请上台领奖。
第二组: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代表:李强(庞村镇)、刘庆然(南城区)、兰艳军(叮咛店镇)、申建军(留早镇)、曹清江(住建局)、成淑平(环保局)。请上台领奖。会后,请其他获奖单位和个人到环保局办公室领取奖牌和证书。
下面,请有关乡镇政府向市政府递交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夏季秸秆禁烧责任书。
第一组:周村镇、明月店镇、息冢镇递交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二组:留早镇、南城区、北城区递交2012年度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会后,请其他乡镇办将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夏季秸秆禁烧责任书一并交会议签到处。
下面,请李亲顾镇镇长黄玉欣同志就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作表态发言。
下面,请清风店镇镇长刘亚飞同志就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作表态发言。
下面,请永侃市长讲重要意见。
刚才,会议传达了杨书记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对2011年度全市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有关乡镇向市政府递交了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夏季秸秆禁烧责任书,有关乡镇就秸秆禁烧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永侃市长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来抓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不断加大推进力度。近年来,我市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控污染物排放、强化环保执法等措施,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污染减排超额完成任务,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日渐显现,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偏重,区域性连片污染问题突出;城市环境保护有待加强,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环境问题仍然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信访投诉不断,造成社会稳定隐患。特别是十八大召开在即,特殊的时期、特殊的市情、特殊的区位,对我市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可能使环境问题从一个技术问题、专业问题转化为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价值取向优先考虑,把环境实力作为核心竞争力优先发展,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魄力、更实的举措,坚定不移地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必须要更加注重加强环保与加快发展的协调融合
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创新转型、环境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鉴于定州的特殊发展阶段、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要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真正把发展与环保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发展进入转型的轨道,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把环保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要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取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立足我市现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煤碳消耗零增长”要求,坚定不移地将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的产业作为发展方向。大力引导和扶持新能源、汽车制造、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等相关产业做大做强,注重和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路子。要坚持环境规划引领,不断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科学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对优化开发区域加大治理力度,对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防控,对限制开发区域做好生态恢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施严格保护。加强规划环评,针对新上项目,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前瞻性地考虑区域功能、环境容量和对整个城区的环境影响,加强项目前期的论证和审批,避免因项目选址不合理建成投产后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要严控污染总量减排。要始终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将环保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增量、建设环保治污设施扩大容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要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切实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监督管理。要加大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抓紧研究和谋划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深度治理,最大削减污染量。要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逐步提高市区、城镇污水处理率。
三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构筑链条上下连接、产业循环利用体系,实现产业循环式发展。深入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循环经济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和应用。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四要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要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应对,全面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着力消除污染隐患,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风险管理,对涉重、涉核、涉化学品企业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全方位监管。建立快速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资金、人员、物资、装备落实到位。
三、要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重点环境问题
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载体是环境,环境状况与人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优美的环境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追求。要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惠民利民的理念,加快解决一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要强化大气环境治理。在国务院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突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业废气及异味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取缔分散燃煤锅炉,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要强化水污染防治。要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提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确保城镇自来水取水水源安全,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要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对有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排污企业,该关的要坚决关,该停的要坚决停,该限期治理的要坚决限期整治,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三要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环保工作的一块“短板”。要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乡镇和村庄,着力抓好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农村面源污染。要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大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四、要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家园,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放 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等环保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环保工作问责制,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环保工作实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绝不心慈手软。
要加强协调配合。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环保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保护环境的重大责任,发挥好综合管理、统一监管的职能作用。发改、国土、工信、工商、公安、安监、电力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合作和联合执法,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与环境事故。
要加强宣传发动。环境保护是涉及人人的事业,要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要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环保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社区、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更好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要加强督导检查。会后,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督查组,深入下去,真督实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重大问题的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查处,即违法情节没有查清决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决不放过、对责任人没有处理到位决不放过、该移送没有移送决不放过。总之,打击环保违法犯罪行为,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同志们,保护环境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定州跨越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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