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省第八次和保定市环保大会精神,总结去年、部署今年环保工作。刚才邸占欣局长传达了杨书记重要批示,一会儿肖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今年环保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2011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目标,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环保工作成效显著,我市获保定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环保工作《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通知》和《目标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省、保定市环保系统专门推广介绍了我市做法。二是提升环境监察能力。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创近年来最高。投资130多万元改善环保监察装备,我市顺利通过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验收。三是加强日常运行监管。两个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两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常态运行,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均达90%以上,两个污水处理厂月度、年度考核位居保定前列。四是圆满完成减排任务。实施污水处理厂增加管网、国华定洲电厂脱硫脱硝、农业源治理等工程,全年减排二氧化硫4629吨、氮氧化物18512吨、化学需氧量1598吨、氨氮83.5 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并顺利通过环保部核查,市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十一五节能减排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五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开展蓝天行动,重点实施旭阳焦化烟尘治理等工程,拆除市区燃煤锅炉32台,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2天。开展夏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我市在保定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六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划定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沙河灌渠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优于进市水质。七是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从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及国家产业政策,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50多个。八是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600余辆(次),排查企业500余家,取缔违法排污企业70多家。成立环境信访举报中心,开通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建立落实24小时接访、协调办案、案件督查、举报回访等制度,群众举报和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回顾全年,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很突出。由于我市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工艺落后、管理粗放,加之环保投入历史欠账多、治污水平低,消除结构性污染任务非常艰巨。二是重点区域和部分行业污染问题仍很严重。废旧塑料加工、钢网、体品等传统产业污染治理任务重,规范产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刻不容缓。三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面临新问题。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农村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废水污染等问题日趋突出。四是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十五小”反弹隐患依然存在。五是环保监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建设项目存在重审批轻验收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环境执法存在群众理解支持不够问题等。以上问题,严重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认真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突出污染减排主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握“四个重点”(重点环保工程建设、重点排污企业监管、重点区域环境治理、重点环保工作推进),加大“四个力度”(环保投入、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推进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实现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环境保障。突出抓好六项工作:
第一,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一要抓好项目减排。环保局牵头,将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减排专项规划的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减排企业、减排工程和治污设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打好主动仗。住建局、规划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坚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城乡一体化,抓紧启动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用。二要抓好结构减排。发改、工信部门负责,严格国家产业政策,对现有企业分析排队,开展企业耗能及设备专项监察,淘汰一批环保治理无望企业,特别是对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要重点整治,促其转产转型、搬迁改造、深度治理或停产关闭,尽快消除污染。三要抓好管理减排。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完善运行档案,强化在线监测,加强进、出水水质监测,确保规范稳定达标运行。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加大定洲电厂脱硫设施检查频次,不能正常运行的落实扣减脱硫电价措施;加快实施脱硝改造工程,消减氮氧化物。加强其他国控、省控污染源企业及钢网、铸造等重点污染企业现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治污。四要抓好机动车减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启动黄标车淘汰机制,分期分批确定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车”淘汰期限,严禁外地高污染、老旧机动车转入我市。加快天然气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及部分社会车辆的推广使用,缓解机动车尾气污染。
第二,深化空气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环保部认可取缔分散锅炉纳入集中供热实现的减排量。从我市的能源使用结构看,燃煤污染十分严重,减排任务艰巨。一是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城市建成区内一律不予审批4吨/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炉。二是大力发展集中高效供热方式。规划、住建等部门要结合城镇化建设,做好城镇集中供热规划,积极谋划大吨位集中供热锅炉(站),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发展联片集中供热。要加快工业余热利用项目推进速度,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三是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突出抓好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城镇供热体系中的应用、推广,新建居民小区原则上使用电磁热泵、天然气、工业余热利用等清洁能源供暖。规划部门牵头,谋划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源热泵应用工作,制定落实污水源热泵或辅助供热实施方案,尽快形成有效供热能力。同时,住建、水利部门负责,规范地源热源应用方式,严禁地下水不回灌或不经充分利用直接排放行为。四是实施炊事大灶改造工程。年内,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业炉灶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炊事炉灶全部禁止使用原煤,改用电、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或固硫型煤;今后建成区内新上餐饮服务门店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五是坚决取缔改造非法燃煤设施。环保局牵头,质监局配合,对城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掌握底数,逐一建账并制定改造取缔方案。今年取缔和改造分散燃煤锅炉10台,争取三年内取缔改造完建成区内的分散燃煤设施,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六是加强扬尘污染管理。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推行绿色施工,减少扬尘污染。在此特别强调,执法部门牵头,三城区、赵村镇负责,全面规范环卫工作,做到全天保洁。严查重处焚烧生活垃圾行为,彻底解决城区范围内烟雾弥漫、气味难闻问题。
第三,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一是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问题。环保局牵头,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市涉重金属特别是涉铅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检查环保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无证排污及治污设施擅自闲置不用现象,一经发现,依法关停取缔。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排污执法检查。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出击,对违法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允许违法排污行为存在。对明知故犯、多次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由工商部门吊销执照,供电部门断电,依法强制取缔。要依法严惩不法业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继续深化钢网、塑料、油毡等行业治理。特别是对小塑料污染等难点问题,要找准对策,执着攻坚,争取“十二五”彻底解决。周村、明月店、叮咛店等乡镇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整治好村容村貌,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环保、国土、工信部门要加强指导,尽快确定小区选址,引导塑料加工企业搬迁到工业小区集中经营。四是坚决杜绝“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反弹。目前,小炼油、小电镀出现由重点乡镇向偏远乡镇转移、小制革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此,环保、质监、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合行动,对易发高发乡镇、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对一般地域加强日常巡查,对群众举报进行重点督查,对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立即采取断电、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今后,凡违法企业污染环境问题被群众举报查实或被媒体曝光的,严肃追究监管人员和包村干部、供电人员的责任。
第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和环保、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坚决防止保护区内新上工业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确保饮用水源不被污染。严格落实保定市跨县界面监控制度,沙河灌渠水质定期取样检测,严禁企业污水直接排入,严禁沿途乡村向渠内倾倒生活垃圾和废水,确保出境界面水质稳定达标并不断改善。
第五,严格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准入门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源头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发改、住建、工商、安监、土地、电力等部门一律不准办理立项、施工、供电、验收、核发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环保局要对近年来的新、扩、改建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限期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对只审批未验收、又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彻底解决审批不严、批建不符、验收不及时、项目长期试运行、治污设施长期调试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落实“三同时”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新建项目试生产管理,提前进行现场检查,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方可同意,否则必须限期整改,不得试生产。
第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农业、环保、科技等部门要指导较大规模养殖小区、养殖企业,推广沼气和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通过生产沼气、沼液处理等措施,实现对畜禽养殖污染的全过程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二是环保局牵头,抓紧完成北城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南关社区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南城区环境优美城镇规划编制评审工作。三是环保局牵头,充分利用上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围绕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四是大力推进秸秆压块燃料、秸秆饲料加工、秸秆还田、沼气池、腐熟沤肥、秸秆建筑板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坚决打好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三夏”临近,秸秆禁烧攻坚战即将开始。会上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办、各村街社区都要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项工作小组,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二要强化宣传。这是多年来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功经验。新闻媒体、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都立即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提前造势,讲明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全市迅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三要把握关键。突出把好农机关、留茬关和清运关。农业局要提前抓好农机调度,麦收前收割机全部安装粉碎装置,没有安装的一律不准下地作业,确保能机械作业的地块全部粉碎还田。特别是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区周边等重点部位,要强制推行直接还田,减轻禁烧工作压力;要提前向机手讲明小麦收割作业标准,逐人发放明白纸,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公分以内,高于15公分的,每亩地罚机手200元,农户可以拒付收割费;要组织各村及时清运滞留田间的秸秆,做到随收随清理,从源头上遏制焚烧现象发生。四要严密防控。麦收期间,乡、村都要设立瞭望点、成立巡逻队,深入村户、地块、主要路段,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巡查,死看死守。五要严查重处。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出现点火、冒烟烧秸秆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六要全程督导。麦收期间,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市禁烧办5个督导组、25个部门分包乡镇工作组,要全部深入到乡镇与乡镇村干部一起抓禁烧,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七要严格奖惩。市委、市政府在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乡镇(办)年度考核内容的同时,继续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发现一处着火点处以乡镇1万元罚款,多点累加。对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或被省、保定市督查组发现的,或虽未被上级发现,但确已发生连片焚烧的,严肃追究监管不严、工作不力的责任。
四、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各项任务目标
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在谋划部署、检查考核上予以优先安排。乡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要强化目标管理。把环保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层层分解,确保完成。要狠抓队伍建设。按照“为发展服好务、为环境把好关、为群众尽好责”的要求,抓好环保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创优争先,树立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责任追究。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实行主要污染物减排问责制,扎实做好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工作。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的,必须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志们,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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