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作战计划
为加快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相关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有序推进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作战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到达9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
二、工作计划
(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0年底前掌握本行政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8年底前,完善定州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二)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2018年底前,制定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3.6万亩。
(三)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园区化、专用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2018年底前,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四)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
督促土壤重点行业企业按照与政府签定的责任书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内容,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防止新、改、扩项目污染,杜绝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到2020年,建立较完善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体系。
(五)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
2018年底前,全部实现农田灌溉水质稳定达标。2018年起,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试点;2019年前底,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到2020年,完成省级部门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目标。
(六)提高工业废物处置水平
全面整治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到2020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范废轮胎、废塑料等回收处理活动,加强对再生资源基地的监管。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活动。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管理。
(七)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按照已编制完成的《定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分年度有计划地推进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力争到2020年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定期更新入库项目信息,将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纳入国家项目库。到2020年,完成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目标0.9万亩。2018年底前,在化工、焦化、电镀等重点行业中,选取2个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开展治理修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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