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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搞好燃煤锅炉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02-12 16:25:40  来源:  作者: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搞好燃煤锅炉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大排查方案》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治理排查行动,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但是,从近期检查情况看,部分乡镇办存在漏报、瞒报现象,仍有各别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违规使用燃煤锅炉,污染大气环境,对我市环保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为彻底解决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工业、集中式供暖、机关事业单位取暖和洗浴、饭店、宾馆等经营性燃煤锅炉进行进一步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6”方案中《定州市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专项方案》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搞好全面排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摆样子、走过场。

二、要结合拆除锅炉清单,逐一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所辖区域或下属单位在用燃煤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漏统和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现象。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大气办并统计造册。

三、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列入淘汰计划或已经停止使用,但拆除不到位的,要立即按照锅炉拆除的三项标准(断水断电、烟囱倒地、锅炉移位)落实拆除措施;违法使用的经营性燃煤锅炉要立即停止使用,五日内拆除;涉及民生的集中式采暖燃煤锅炉,要积极谋划清洁能源替代措施,做好燃煤替代。

各单位将落实情况务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大气办。

联系人:代占威   13582083908

电子邮箱 dzsdqb@163.com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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