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水质达标综合整治
工 作 方 案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发(2015)28号〕(简称省“水五十条”),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水质达到目标和时限要求。《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2016年底孟良河消除劣V类水质,沙河灌渠维持Ⅲ类水质。目前,孟良河仍为劣V类水质,沙河灌渠水质超标,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尽快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关于环保工作指示为指导,坚持“堵、疏、清、处、建”原则,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推进入河排污口管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河道清淤疏浚等重点治理项目。进一步明细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水质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孟良河消除劣V类水质,沙河灌渠维持Ⅲ类水质,出境断面达到省考核要求。
三、工作重点
加强综合整治,突出“堵、疏、清、处、建”五个重点。
(一)堵。一是立即封堵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沿岸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二是由水利局负责,住建局配合,严禁水源热泵回水直排进入管网。三是由住建局牵头,在有效控制供暖期水源热泵回水直排的基础上,封堵东关桥城市管网溢流口。
(二)疏。一是由住建局负责,提高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确保满负荷运行。二是由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适时从城东污水厂向铁西污水处理厂调水,确保城市污水在城东污水厂二期工程建成前得到全部有效处理。
(三)清。立即清理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河道及两岸垃圾。
(四)处。一是加大入河排污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防治不达标废水进入河道。二是强化两个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立日巡查制度,发现超标现象,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对非法设置排污口的单位和个人查处力度。
(五)建。
1、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快建设城东污水厂二期工程,立即着手实施对城东污水处理厂、铁西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
2、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快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用于市政和景观用水等。
3、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杨家庄乡配合,尽快谋划实施孟良河人工湿地系统建设,提高河流自身净化能力。
4、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加快对电厂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要求。铁西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要铺设管网,避开共用河段,使废水排入孟良河下游。
5、由市住建局牵头,北城区、南城区、西城区配合,完善城市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防治污水直排入河。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水质达标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陈业鹏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和市督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沙河灌渠定州管理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孟良河和沙河灌渠水质达标治理攻坚工作。
(二)严格责任分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实行市级领导包项目,政府办有关副主任总协调,环保局业务指导,牵头部门负总责,市有关部门按照承担职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有关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河段长,是辖区河段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河段综合治理。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督查、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形成情况通报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办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影响全市水质目标的,进行倒查追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