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水领办〔2016〕6号
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州市污染水环境“十小”项目取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部署的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根据《河北省污染水环境“十小”项目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定州市污染水环境“十小”项目取缔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