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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空气保障措施任务分工

时间:2015-08-22 16:45:00  来源:  作者: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定州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
保障方案
   作 内 容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1
总体要求
坚持点源减排与面源防控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借鉴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成功经验,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把空气质量保障各项措施与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有效保障首都环境空气质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2
1.燃煤污染减排
第一、二、三产业中所涉燃煤设施要通过采取停产、检修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市工信局
有关乡镇办
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暂停生产。
市环保局
市工信局
市质监局
 
未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茶浴炉等燃煤设施暂停使用。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有关乡镇办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国华定洲电厂1、2号机组,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实心粘土砖瓦窑一律停止生产。
市国土局
有关乡镇办
2、工业排放控制
排放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涉气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市环保局
市工信局
有关乡镇办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等高架点源,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其他涉气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工业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暂停生产。
 
市工信局
 
市环保局
有关乡镇办
3.机动车污染控制
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
市环保局
 
纪念活动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市公安局
 
停驶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除外)。
市交通局
市执法局
市公安局
 
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
市商务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
4.扬尘面源污染控制
建筑施工工地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市住建局
有关乡镇办
全市区域内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建筑施工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全市停工工地64处。
市住建局
市执法局
有关乡镇办
   增加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作业频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以上,确保达到抑尘效果。
市执法局
四城区办事处
    加强对城市外道路扬尘治理和监管,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养路工区
 
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的堆场停止使用,并落实洒水、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工信局
市国土局
市住建局
各乡镇办
安排专人值守巡查等措施,实时监控并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生活、工业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
市环保局
市执法局
市公安局
各乡镇办
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
市农业局
各乡镇办
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市执法局
四城区办事处
建成区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饭店一律停止营业,机关、学校、医院食堂停止使用。
市食药监局
市环保局
3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定州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办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保障组织。
各乡镇办
市直各有关部门
 
2.强化责任落实
企业限停产,污染物减排30%;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秸秆、垃圾禁烧、取缔露天烧烤;砂石料堆覆盖抑尘是这次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六条红线,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可逾越。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落实。市发改局负责燃煤发电机组限产;市工信局负责监督指导其他企业停产、限产,开展工业散体物料堆场整治;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空气质量监测、监督燃煤设施减排、指导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取缔燃煤小锅炉、秸秆禁烧等工作,并会同市气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判;市公安局负责制定落实车辆限行方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会同市交通局、养路工区加强对建成区以外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负责会同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停工及建筑施工扬尘、城区道路、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市执法局负责取缔露天烧烤,牵头做好环卫机械化清扫、道路洒水抑尘和建成区内渣土车的监督管理;市交通局负责城市以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市养路工区负责省、国道公路界范围以内的砂石料堆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负责沙河河道采砂和旱砂厂采砂行为的关停整治;市水利局负责唐河河道采砂行为的关停整治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危险化学品及焦化等重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安全保障措施;市食药监局负责建成区内未安装高效油烟治理设施的饭店、食堂的停业整改工作;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配合市环保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判;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各乡镇办要发挥区域管理主体责任,监督行政区域内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单位停工,并负责做好辖区内所有砂石料堆、煤堆、炉渣堆、有机肥晾晒场地等物料堆放场所的扬尘治理工作。
市发改局
市工信局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执法局
市国土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安监局
市食药监局
市养路工区
市气象局
市委宣传部
市委农工部
各乡镇办
 
 
 
3.强化监测监管
自8月20日起,加强对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的监测和预判,特别是与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对比、分析;保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市气象局
市环保局
 
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对火电、焦化等高架点源达标排放情况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市督查局
市环保局
 
纪念活动期间,加强环境执法巡查,重点加大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超标排污、施工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及违法经营劣质煤炭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各乡镇办
各有关部门
 
对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
市工信局
市环保局
各乡镇办
纪念活动期间,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启动及终止工作。
市环保局
市应急办
4、强化资金保障
对列入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经审核确认,在大气治理专项资金使用中,优先安排予以奖补。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5、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定州日报、定州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结合纪念活动整体宣传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市委宣传部
报社、电台、电视台
6、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督查局、监察局加强对重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保障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追究问责。
市督查局
市监察局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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