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切实加强扬尘治理工作
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组要求,定州市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立即开展敏感区域物料堆放场所的综合整治。各乡镇(办)负责,立即对辖区内,特别是国道、省道、主要市道、乡道两侧可视范围的砂石、煤炭、炉渣、粉煤灰、有机肥等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逐个登记建档,明确网格责任,限期落实苫盖、遮挡、洒水等抑尘措施。苫盖遮挡要严格标准,务必做到物料全面苫盖、全部遮挡。同时,要加强巡查密度,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常态化,并严禁新增物料点。
二是加大建筑、拆迁、道路施工扬尘治理。住建局负责,所有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工地、市区内施工道路,必须按省住建厅要求进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5条措施》要求,逐项落实,全面实行绿色施工,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城市建成区外道路施工工地的监管,确保全部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三是加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管理。市执法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养路工区负责,加大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管理。执法局负责市区内砂石、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对未按要求实施全封闭的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一律查扣处罚,渣土车辆必须实现运输无尘化,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允许上路。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养路工区负责国省干道、交通局负责市区外其它道路的砂石、渣土运输车辆的封闭管理。四是开展搅拌站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市住建局负责,对所有水泥搅拌站进行清理整顿。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水泥搅拌站一律搬出建成区,对城市建成区外的手续不全或防尘抑尘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搅拌站,全部关停整改。五是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办)负责,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防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现象发生。环保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加强督导检查。执法局牵头,四个办事处负责,坚决杜绝市区焚烧垃圾现象。同时,加强茶浴炉整治工作,所有茶浴炉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否则一律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