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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9-22 08:26:01  来源:  作者: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定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定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空气质量3年有好转、5年大改善的目标,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政策机制创新,深入实施燃煤设施整治、“黄标车”淘汰、四大行业(钢网、铸造、防水卷材、塑料)升级改造、道路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割尾巴”工程实施意见》和《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背水一战的决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任务。

一、主要目标:全市环境质量比上年好转,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PM2.5)比上年降低3.3%,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以压煤为重点,消除煤烟污染

1.大力削减煤炭污染。加快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确保年底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压减7万吨。到2014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取缔,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城市建成区内,集中供热覆盖区域采暖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实行电厂余热集中供暖,其它燃煤锅炉实行“煤改气”、“煤改电”;未覆盖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餐饮、宾馆、洗浴等燃煤设施全部拆除,改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居民住宅锅炉,安装烟气处理设施,燃用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煤。城市建成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宾馆、餐饮等商业用茶浴炉全部取缔,改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搞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力度,2014年完成1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完善煤质检测站建设,加强煤炭销售各环节的监管,禁止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0.6%的散煤进入我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配煤中心建设,实现煤炭集中配送。

4.优化产业空间格局。将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作为城市园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强化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推进河北旭阳焦化旧厂区搬迁。

5.严格环境准入。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制度。

(二)加强城市管理,控制扬尘污染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5条措施》等文件要求,加大对所有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力度,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不得开工。对重点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在线监管。2014年完成240万平方米的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

2.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2014年完成所有渣土运输车密闭及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工作。

3.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严格落实市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措施,市区主次干道每天定时洒水抑尘、机械化清扫,2014年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

4.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反弹。

5.加强运送砂石料车辆的管理。运送砂石料车辆全部采取遮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6.加强城市绿地建设。以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道路、单位居住区、立体空间绿化和绿道绿廊、公园绿地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和房前屋后绿化及防风防沙林建设。2014年建成区绿地率、绿地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02%、39%和9.5平方米。

7.治理城市及周边扬尘污染。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裸露土地硬化、绿化、料堆遮盖等措施,综合整治各类扬尘,减轻城区周边扬尘污染。

(三)加强机动车管理

1.严格淘汰“黄标车”。加强黄标车淘汰力度,年内淘汰黄标车963辆。大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对闯入禁行区的黄标车严格处罚。

2.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天然气、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年内淘汰所有燃油公交车,新上天然气公交车60辆。

3.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成立机动车污染管理机构。10月底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年内完成机动车监控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4.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到2014年底,完成全市5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所有加油站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柴油。

(四)实施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工程”

1.加强园区建设。加快体品、钢网、塑料园区的建设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实行企业集约生产、统一治污。

2.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年底前完成45家铸造企业煤改电、15家防水卷材企业升级改造等工程,强力推进钢网企业煤改气工程建设。

3.强化治污减排。完成国华电厂4台发电机组脱硫旁路的拆除和脱硝设施的安装工程。完成国华电厂和宝光实业除尘设施改造。完成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标杆企业的报备。

三、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监管。年底前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营,监测数据有效传输;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电力供应,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二)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利用武汉大学等各方面技术力量,建设大气环境立体监测体系,构建智能化环境管理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环保、气象等部门会商机制。对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进行专家会审,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成立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防范。

四、加强宣传

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有奖制度,拓宽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渠道,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形成最广泛的防治大气污染统一战线,在全社会强化“同呼吸、共奋斗”的准则。

五、明确职责,强化督导

市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公安、住建、农业、商务、质监、组织、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切实增强协同治污能力。市督查局、环保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对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治理工程进度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任务进展慢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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