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公告公示   环境执法   污染防治   建设项目环评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滚动新闻:
 

如何有效处置乡镇医疗废物?

时间:2012-08-17 09:06:3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数量逐渐增多,服务能力逐渐增强,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逐年增加,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日趋凸显。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和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虽然不多,但由于点多面广,分布分散,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若处理不当,不但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流行,直接危害人群健康。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医疗废物处置:
  加大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投入。由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需要一定的费用,增加了医疗机构的成本,所以一些医疗机构对于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积极性不高。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相关投入,减少医疗废物的流散,降低医疗废物造成的潜在危险。
  建立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目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处置医疗废物采取按床位数收费制度,而农村卫生室由于其特殊性,很多患者都是在自己家中接受治疗,特别是一些行动不方便的老人,都是乡村医生出诊上门服务,使得医疗废物无法全部回收。另外,乡镇卫生院的床位利用率不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无法向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缴纳较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因此,要积极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分摊价格调控政策,同时对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医疗垃圾、乱排乱放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职责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对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医疗卫生机构暂时储存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实施监督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医疗废物防治及其危害的宣传,对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加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严格执法。卫生行政和环保部门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坚决打击买卖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媒体的监督力度,对违规事件要进行公开曝光。

 

 

 
   
 
 
Copyright © dingzhou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定州生态环境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冀ICP备1401910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冀新网备1320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