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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2-07-06 16:51:44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保定市环保大会精神,着力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按照《2012年保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对电镀、化工、制革等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排查整治。1、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执行不到位的,2010年以前投产的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的,2010年以后投产的建设项目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2、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3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督,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完善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4、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严密监管。一是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①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地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②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③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④严厉打击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泥违法处置和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电力企业日常监管。①加强电力企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②加强对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督促电力企业制定、提交烟气相关技术改造可行性报告和计划备案,确保烟气排放达到新标准规定。③加强对燃煤机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地监管。督促电力企业不断提高在线监测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共性,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与污染源监控中心稳定直传。④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对电力企业的环境行为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污染事故、群众投诉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要依法从重从严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或排污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解决有关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污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重点污染源安装24小时实时监控系统,杜绝其偷拍偷放,违法排污的问题。
        (三)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一是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全市台账;督促企业自身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国家规定制定管理制度,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排查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丢弃、遗撒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坚决取缔“十五”小等违法排污企业。坚决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化工、小塑料等十五小及新六小企业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防止污染反弹。
        三、行动目标
        (一)对重金属企业排查、监管到位。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皮革鞣制、电镀、硝染、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属排放企业排查率达到100%,100%纳入日常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定州市环保局对排放情况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每个季度对企业周边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环境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同时强化企业自行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率要达到100%;要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到位。将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全过程监管之中,彻底摸清底数,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打我的排查率达到100%,100%建立管理台账,100%纳入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
        (三)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减排企业监管到位。要确保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减排企业治污、减排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泥处理规范,建立完善的污泥运输、处置记录。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100%,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率达到100%电力企业旁路挡板铅封率要达到100%,并严格执行旁路挡板铅封、启封制度。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5月31日)。各乡镇办及有关部门、排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乡镇、本行业、本企业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监察局、司法局、住建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九部门,要针对今年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制定部门工作方案,指导本系统切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8月31日)。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及十五(小)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重金属特别是涉铅企业的整治要于2011年6月15日完成,并将整治情况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对全市排污企业及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处的违法排污企业,市里将予以公开曝光,环保、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督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底前报送保定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保专项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监察局、司法局、住建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九部门,要针对今年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制定部门工作方案,指导本系统切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重金属污染整治计划,指导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严把涉铅行业治理验收关,确保整治成效;负责对危险废物的排查管理,严防污染事件发生;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改和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关,贯穿科学发展、环保优先这根红线,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加大循环经济推进力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工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速涉重金属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职责履行不力、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格问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住建部门要加速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营管理,切实提升运行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或吊销被依法关闭取缔企业的营业执照,要严把营业执照年审关,对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予年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重金属、危险化学品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直至报请政府依法关闭。供电公司要坚决执行政府决定,确保被依法关闭、取缔企业落实断电措施;对私自接电、擅自供电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要通过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工商注册登记、职业病防治、安全评价等联合检查的工作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土小企业(摊点),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追究。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营造舆论氛围。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不同媒体,及时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附件:1.定州市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定州市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1:
2012年定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永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建朋 市人防办副主任
邸占欣 环保局局长
成 员:刘立辉 环保局副局长
王晓杰 发改局副局长
渠永强 监察局副局长
王兰成 安监局副局长
杜文兰 司法局副局长
苏国忠 工商局副局长
曹清江 住建局副局长
杨文志 工信局副局长
李运青 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立辉同志兼任。办公电话:2393398,传真:2393213,电子信箱:dzhb_2008@126.com 。


附2:
定州市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1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定曲路
2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定曲路
3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定曲路
4 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 唐河园区
5 河北东旭化工有限公司 龙泉街
6 定州市天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定无路
7 定州市华旗纤维素有限公司 双天园区
8 定州市圣祥化工有限公司 定曲路
9 定州市永胜拔丝有限公司 李辛庄
10 定州市胜利线材丝网有限公司 留宿村
11 定州市东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李辛庄
12 保定永伟宏达电焊网有限公司 李辛庄
13 保定永伟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李辛庄
14 定州市远通金属制品厂 李辛庄
15 定州市经纬制网有限公司 留宿村
16 定州市腾达铅网厂 留宿村
17 定州市华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留宿村
18 定州市铅网厂(鸿跃五金制品公司) 李辛庄
19 定州市福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华电焊网厂) 留宿村
20 定州市五星金属网厂 留宿村
21 定州市鑫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七堡村
22 定州市远大金属网厂 留宿村
23 定州市东方铅网厂 留宿村
24 定州市旭丰网业有限公司 留宿村
25 定州市鑫峰金属线材厂 七堡村
26 定州市富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留宿村
27 定州市宏业丝网有限公司 李辛庄
28 河北五鑫金属网业有限公司 双天园区
29 定州市锐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李辛庄
30 定州市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留宿村
31 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厂 李辛庄
32 定州市众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留宿村
33 定州市恒达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老鸦庄
34 定州市世纪水博士建材厂 十家疃村
35 定州市坤龙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36 定州市奥利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37 定州市鑫奥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38 定州市鑫泰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39 定州市博奥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40 定州市圣堡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41 定州市青云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42 定州市金杯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43 定州市宏跃翔防水卷材厂 孔庄子村
44 定州市隆鑫防水卷材有限公司 孔庄子村
45 定州市景云防水材料厂 孔庄子村
46 定州市东方防水卷材厂 小油村
47 定州市金龙防水卷材厂 小油村
48 定州市润枫防水材料厂 沙流村
49 定州市冠宇防水卷材厂 寨西店村
50 定州市聚冠防水材料厂 赵家洼村
51 河北金帆伟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赵家洼村
52 定州市京联防水材料厂 沙流村
53 定州市中诚水务有限公司 尹家庄村
54 定州市凯丹水务有限公司 大寺头村
55 定州市人民医院 建设街
56 河北省第七医院 定曲路
57 定州市第二医院 中山路
58 定州市中医院 兴华路
59 定州市电力金属丝网有限公司 留宿村
60 定州市桥南金属制品厂 李辛庄
61 定州市顺达金属线材厂 李辛庄
62 定州市易庆峰卷材厂 赵家洼村
63 定州市龙鑫稀有金属提炼厂 大兴庄

 

 

 

 

 

 

 

 

 

 


主题词:环境保护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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