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河北旭荣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该项目报告书及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2-2393630(兼传真)
通讯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49号(07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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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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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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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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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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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旭荣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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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蓬镇东牛村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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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旭荣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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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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