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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8 10:18:56  来源:  作者:

 

于做好2018年夏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夏收在即,我市夏季秸杆垃圾禁烧工作即将全面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落实市、乡、村三级责任制,按照《2018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夏季禁烧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烧时段。我市2018年夏季秸秆垃圾禁烧重点时段为: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搞好宣传。各乡镇(办)、禁烧成员单位、分包乡镇部门要利用宣传车,农村广播喇叭、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确保每村(社区)书写、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并逐户签定禁烧责任书。市农业局要向收割机手发放明白纸,严格收割操作规程。
三、强化预防。各乡镇(办)和分包乡镇部门,要按《2018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运交通干道沿线,田间、路边、地头、村边、沟渠、桥下的秸秆垃圾,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四、应急处置。充分发挥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监督抓拍作用,及时处置着火点,做到指令下达畅通、签收及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按时反馈处理结果。各乡镇(办)、园区和村(街、社区)要成立禁烧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车辆,对市禁烧办交办的着火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根据火情及时进行处置,并将结果上报市禁烧办。
五、落实部门承包责任制。按《2018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各分包部门由一名副职带队,对分包乡镇进行驻点,协助分包乡镇(办)做好禁烧工作。
六、强化督导。市国土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局、农业局、交通局各有一名副职带队,按市《2018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片区划分,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情况交流、提出意见的方式,对各乡镇(办)的方案制定,责任状签订、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处罚措施、宣传、分包部门人员到位履职等情况,在2018年6月19日前完成一次全面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措施不力、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要进行驻点和重复督导。市大气办和督查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情况全市通报。
七、信息报送。各乡镇(办)、各督导组、市直分包部门指定专人,在2018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工作进展、禁烧秸秆工作措施、对反面典型的查处情况。7月25日前将夏季禁烧工作总结报市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局119室)
联系电话: 2393998     邮箱: 603805068@qq. com.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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