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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时间:2017-09-07 18:15:35  来源:  作者: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全力聚焦涉气环境违法问题,按照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河北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我局决定在9月份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6个专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和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重点对涉气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燃煤锅炉淘汰取缔情况、在线监控数据造假问题、人为干扰检测数据问题等进行集中执法排查,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该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该移交公安机关的必须移交。同时,加强信息报告和公开工作,对检查结果和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设立检查期间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执法监察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定州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局长尹保平为组长,执法大队长高宏涛为副组长,各执法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执法大队,吕坤任办公室主任。

我局成立5个执法检查组,组织执法力量同时开展行动,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要把此次行动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相结合,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互查,查漏补缺,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环保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环保部强化督查组督查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把工作进展较慢的整改事项作为重点进行盯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行现场核实;对于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整改清单,规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严防反弹。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展情况。根据我市“散乱污”企业名单,对已完成关停、取缔、整改的“散乱污”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发现上报名单之外的“散乱污”企业,以及整治情况上报不实、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及时督促当地乡镇整改到位,并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三)淘汰燃煤锅炉进展情况。根据淘汰燃煤锅炉有关要求,对我市上报已淘汰的进行现场核实。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淘汰的,要依法依规督促当地政府及时淘汰到位,并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四)涉气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造假问题。以涉气排污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五)涉气排污企业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问题。以涉气排污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监测数行为。

(六)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对今年以来进京访、赴省访的环境污染举报和环境信访事项,以及重复访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于未处理到位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责成当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处理到位,确保我市环境信访稳定。

(七)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进一步加大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下大力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进一步巩固现有的执法工作成效。

四、检查形式

打破地域限制,统筹执法力量,建立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环境执法指挥体系。执法大队三个中队长和22个监察所长采取混合编组的形式,突出交叉执法、集中执法,采取暗查、暗访检查为主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集中排查和整治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持续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

五、人员编组及时间

(一)人员编组

共组成5个现场执法组,每组由有一名监察所所长带队,于95日—925日共计20天,对全市范围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区域和人员编组如下:

1组:检查区域:北城区 清风店镇 庞村镇 砖路镇

留早镇

    组长:成玉柱

成员:焦英辉靖少伟 马义

2组:检查区域:西城区 长安路街道办 开元镇 

明月店镇南城区

    组长:张涛(大)

成员:陆建张子龙 王晓峰 成玉斌

3组:检查区域:东留春乡 叮咛店镇 高蓬镇 周村镇

                  号头庄乡

    组长:郭卫

成员:米树昌张涛(小) 白利华 李金刚

4组:检查区域:李亲顾镇 子位镇 西城乡 息冢镇

 邢邑镇

    组长:王建

成员:邸晓军 安建生 赵志杰

5组:检查区域:杨家庄乡 东亭镇 东旺镇 大兴庄镇

                  大鹿庄乡

    组长:赵志强

成员:杨勇胥阳 刘宝超

市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确定联络员,并与各执法组进行对接,配合协助开展现场执法、移交移送和执法检查的安全等工作,并派人员随同在线监测执法人员一同行动,重点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工作标准。由参加省环保厅组织专题培训的环保局主管局领导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将本次行动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及省环保厅的培训情况传达到全体参加行动的执法人员,全市各执法组成员熟悉工作要求,统一执法标准,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报送。本次行动在执法大队设立值守组,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吕坤任值守组组长,负责本次执法检查行动的总体联系对接,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5个执法组要安排专人每天下午16:30点前,将当日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向局值守组报送。值守组要于每天下午18:00点前,将当日汇总情况报送省综合执法局值守组;926日中午12:00点前报送总结报告,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等。(电话:15175377567  邮箱:dzhbjc2017@126.com

(三)严格执法督察。各执法组要根据本次执法检查行动的重点内容和检查要求,采取暗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夜查与昼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查处一批重点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焦化、水泥、玻璃、电力、铸造、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排放VOCs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等,聚焦大气污染问题,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符合行政拘留要件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移送或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办。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每天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各执法组要注重现场执法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安排专人每天撰写一篇新闻宣传稿报送值守组(附照片、影像资料)。

附件:定州市环境执法“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01791

 

 

  

    

  

定州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长:尹保平

副组长:高宏涛

  员:各执法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执法大队,吕坤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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