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队、所: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移动执法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107〕261号)的精神,加强现场执法应用环保部移动执法系统工作,确保执法数据实时传输至执法平台,现通知如下:
一、完成安装移动执法APP,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
各所、队尚未完成安装环保部执法APP的执法人员,于即日完成安装(安装二维码见附件),现场检查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单位基本情况、污染因子、现场检查情况和现场图片,不断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
二、与“双随机”工作结合,推动移动执法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双随机”工作将与移动执法工作结合,报送现场检查工作时,务必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记录,否则视为未到现场完成检查任务。
三、启动通报、问责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移动执法工作,环保部每旬通报各市使用执法系统现场检查情况,抄送当地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将来作为执法履职的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考核中。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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