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定州市重点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
监察时间 |
序号 |
监察内容 |
监察对象 |
监察依据 |
监察方法 |
监察目标 |
措施与要求 |
任务分解 |
第一季度 |
1 |
落实乡镇政府和环保局内部网格化监管情况 |
乡镇办 |
《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关于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通知(定气防办【2013】9号) |
重点检查 |
落实“五定”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并投入运行 |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进行督导检查;每批督查全部乡镇(办),重点查实施方案和单元网格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调度,并进行通报 |
监察大队牵头,各企业所负责落实。 |
2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
国控、非国控企业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284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3】40号) |
例行检查重点检查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 |
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限期治理项目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一厂一册”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无一厂一册的,按环评要求填写现场监察。 |
各监察所按辖区要求落实,重点源由相关中队具体落实。 |
3 |
涉气企业环境监管 |
燃煤企业 |
《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燃煤设备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58号) |
重点检查 |
燃煤设备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燃煤单位淘汰落后燃煤设备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
按照《燃煤设备现场环境监察技术规范》手册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企业燃煤设备现场环境监察表》及《燃煤设施及煤炭使用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市区内淘汰1吨以下燃煤锅炉,严密排查,防治反弹,督促各乡镇(办)按市政府要求落实。 |
各企业所按辖区要求落实,重点源由相关中队具体落实。 |
4 |
重点案件查处及后督察工作 |
各乡镇办和有关企业 |
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保部令第14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令30号) |
督导检查 |
信访案件查处和解决情况 |
按照后督察有关要求,对市级以上信访案件逐按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
监察大队牵头,三中队具体落实。 |
5 |
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查 |
国控、非国控企业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9号) |
例行检查 |
督导各辖区落实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
按一厂一册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1次;按月通报监控情况,对超标、偷排、不正常运行等行为查处,非国控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 |
监察大队牵头,各中队具体落办,相关监察所配合 |
第二季度 |
6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相关部门、畜禽养殖企业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9号) |
例行检查 |
督导各辖区落实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
本季度至少检查1次;检查环评审批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一中队、相关企业所负责落实。 |
7 |
水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监督检查 |
国控、非国控涉水企业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284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3】40号) |
例行检查重点检查 |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 |
重点污染源检查5月、6月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一厂一册”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
各企业所、相关中队具体落实,监察大队负责督导巡查。 |
8 |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乡镇办 |
《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关于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通知(定气防办【2013】9号) |
重点检查 |
落实“五定”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并投入运行 |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进行督导检查;每批督查全部乡镇(办),重点查实施方案和单元网格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调度,并进行通报 |
监察大队牵头,各企业所负责落实。 |
9 |
渗坑整治 |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冀环办【2013】140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排查强化渗坑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冀环办【2013】733号) |
例行检查 |
排查、修复及反弹情况 |
5月、6月份每月至少1次;结合环保专项检查,对排查出有遗漏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完成辖区内渗坑的修复工作,逾期未完成修复的,追究所长责任 |
各相关企业所具体落实,监察大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
10 |
重点案件查处及后督察工作 |
各乡镇办和有关企业 |
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保部令第14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令30号) |
督导检查 |
信访案件查处和解决情况 |
按照后督察有关要求,对市级以上信访案件逐按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
监察大队牵头,三中队具体落实。 |
11 |
引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沿线违规项目清理监督检查 |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
省环保厅《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治落实工作方案》(冀环水[2014]358号 |
配合有关部门督导检查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沿线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
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严肃追责。 |
污防科具体落办。 |
第三季度 |
12 |
渗坑整治 |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冀环办【2013】140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排查强化渗坑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冀环办【2013】733号) |
例行检查 |
排查、修复及反弹情况 |
每月至少检查1次,结合环保专项检查进行 |
各相关企业所具体落实,监察大队组织各中队督导检查。 |
13 |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乡镇办 |
《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关于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通知(定气防办【2013】9号) |
重点检查 |
落实“五定”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并投入运行 |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进行督导检查;每批督查全部乡镇(办),重点查实施方案和单元网格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调度,并进行通报 |
监察大队牵头,各企业所负责落实。 |
14 |
引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沿线违规项目清理监督检查 |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 |
省环保厅《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治落实工作方案》(冀环水[2014]358号 |
配合有关部门督导检查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沿线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
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严肃追责。 |
污防科具体落办。 |
15 |
重点案件查处及后督察 |
各乡镇办和有关企业 |
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保部令第14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令30号) |
督导检查 |
信访案件查处和解决情况 |
按照后督察有关要求,对市级以上信访案件逐按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
监察大队牵头,三中队具体落实。 |
16 |
水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监督检查 |
国控、非国控涉水企业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284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3】40号) |
例行检查重点检查 |
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 |
重点污染源检查5月、6月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检查本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一厂一册”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
各企业所各相关中队具体落实,监察大队负责督导巡查。 |
第四季度 |
17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
国控、非国控企业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284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3】40号) |
例行检查重点检查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 |
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限期治理项目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一厂一册”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无一厂一册的,按环评要求填写现场监察。 |
各监察所按辖区要求落实,重点源由相关中队具体检查督导。 |
18 |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乡镇办、各科所 |
《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关于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通知(定气防办【2013】9号) |
重点检查 |
落实“五定”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并投入运行 |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进行督导检查;每批督查全部乡镇(办)和各科所,重点查实施方案和单元网格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调度,并进行通报 |
监察大队牵头,各企业所负责落实。 |
19 |
涉气企业监督检查 |
国控、非国控企业 |
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冀环办[2013]95号、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冀环办[2013]280号 |
督导检查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限期治理项目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本辖区不少于1次;按照“一厂一册”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无一厂一册,按环评要求填写现场监察。 |
各企业所按辖区要求落实,重点源由相关中队具体落实。 |
20 |
重点案件查处及后督察 |
各乡镇办和有关企业 |
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保部令第14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令30号) |
督导检查 |
信访案件查处和解决情况 |
按照后督察有关要求,对市级以上信访案件逐按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
监察大队牵头,三中队具体落实。 |
21 |
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 |
国控、非国控企业 |
省《关于印发2014年河北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冀气领办[2014]124号)、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284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环办字函[2013]40号) |
督导检查 |
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完成非国控污染源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编制工作。 |
按照“一厂一册”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非国控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彻底取缔“十五小”“新六小”企业 |
各企业所按辖区要求落实,重点源由相关中队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