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环保局亮剑管理和监督 提升工作效能 优化执法环境定州环保局2012-5-24 14:34:29 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以来,定州市环保局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能,推动环保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在内部管理上,落实五项机制。一是健全机关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问责、公开执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二是股室交叉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与验收分开,由项目科负责对环评文件的审批,监察大队负责组织验收;对排污企业监管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监管模式,由监察所负责辖区企业监管,监察大队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的同时,加强对监察所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导,逐步形成各科所具体负责,监察大队随时监察的执法工作格局。三是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局与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坚持半年初评,年终考核,同时设置重项工作任务和单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加减分因素,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四是重要事项督查机制。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和批示件等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完成情况向局领导呈报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五是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作为、失察行为、执法不严以及其他执法失误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在外部监督上,畅通四种渠道。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在局网站和局内电子屏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管理及服务制度等全部予以滚动公开,并随时更新网站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不定期召开企业环保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在环境执法、污染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电话回访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环保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四是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环保问题,认真记录,建立台账,专人查处并及时回复,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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