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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12-07-02 22:50:45  来源:  作者:

定州市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定州环保局2011-9-28 11:13:26

 

为切实做好我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和保定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止大气污染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为目标,坚持“三个结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和技术措施结合,经济措施与依法严惩结合),加大“四个力度”(领导力度、奖惩力度、宣传教育力度、协调服务力度),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持良好空气质量,树立我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秋收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烧,重点是京广铁路、107国道、高速公路、河龙线、定魏路、定深路等交通干道两侧和市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秸秆必须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防止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秸秆禁烧要求。市环保局、农业局分别发表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电视讲话。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包乡镇办部门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各乡镇(办)要确保每村书写、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每户一张明白纸,并逐户签定禁烧责任书。秋收前,农村各中小学要开设秸秆禁烧课,发放明白纸,教育家长自觉禁烧秸秆,在全市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市能够机械作业的地块要100%实行秸秆粉碎还田,不能机收作业的地块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养殖重点乡镇、重点村、养殖小区、养殖大户都要推行秸秆青贮、压块饲料技术。其他乡镇(办)、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生物质燃料、沼气池、秸秆培养食用菌、秸秆快速腐熟沤肥、秸秆建筑板材等其他综合利用技术项目,有效利用秸秆资源,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大执法力度。秋收期间,各乡镇(办)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发现着火点,立即向市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各村(社区)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小分队,分片分地块,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发现火情,在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火情扩大,并协助乡镇办执法检查组,搜集秸秆焚烧人的有关违法证据。公安派出所要主动配合禁烧工作,对造成重大火灾或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环保、农业、监察、林业、文广新、财政、教育、交通、工商、安监、报社主要领导和公安、农工委主管副职、各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秋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秸秆还田、秸秆清运、综合利用等工作。各乡镇(办)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市、乡、村、户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实行分包责任制,市领导和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地块,采取挂图作战的办法,把禁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及时到岗到位,督促各乡镇(办)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和措施,结合各自职能与乡镇(办)一起共同抓好禁烧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市农业局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防火护林工作,对焚烧秸秆毁坏林木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查处秸秆焚烧现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市安监局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预防和灭火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严厉查处非法收储秸秆行为。报社、文广新局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办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干部履行禁烧职责情况进行监察,依法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三)强化督导。由环保、农业、监察、林业、安监等部门一名副科级干部牵头,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督导各乡镇(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分包部门到岗到位情况及各乡镇办的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秋收期间,驻各乡镇(办)、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也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督促所驻村落实禁烧工作措施。实行秸秆禁烧日报制度,2011年10月1日开始每天下午4:00前,各乡镇(办)、各督导组、包乡镇(办)部门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市禁烧办报告,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情况。市禁烧办要24小时专人值班,每天对全市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当天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禁烧办电话:2393398,举报电话:12369。邮箱:dzsncb@126.com。
(四)严格奖惩。市委、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乡镇(办)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对未发生焚烧现象的乡镇(办)以奖代补两万元,对出现焚烧现象的乡镇 (办)给予通报批评,一个着火点罚款一万元,多起着火累计加罚。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或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除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严肃追究乡镇(办)领导及包乡镇、包村部门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附件:1. 定州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部门分包乡镇办一览表
3.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片督导安排
附件1:

定州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永侃 副市长
成 员: 汪志军 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邸占欣 市环保局局长
安 纲 市农业局局长
殷同利 市监察局局长
杨跃平 定州日报社总编
陈新宁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书 市林业局局长
张淑敏 市交通局局长
贾玉明 市教育局局长
张冠军 市安监局局长
杨荣宝 市工商局局长
张利亚 市文广新局局长
刘剑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邸占欣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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