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定州市政府召开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针对定州市正月十六晚上有露天“烤柏灵火”的传统习俗,为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提高居民抵制“烤百灵火”陋习的自觉性。各乡镇办要提前搞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印发通告等形式宣传“烤柏灵火”的危害,提倡文明过节的理念。 二要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烤柏灵火的违法行为。各乡镇办、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要组成巡逻队,对各村街巡回检查,发现“烤柏灵火”的行为立即禁止,对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三要加大追责力度。市督查局、市大气办要在正月十六晚上组成多个联合督查组对市区及各乡镇办“烤柏灵火”违法行为进行督查,发现点火现象要依据《定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追究乡镇办及有关部门责任。
会上还印发了《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