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12月底,我市完成了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共为5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我市按照环保部要求,加快在15个污染排放重点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已核发的5张排污许可证中,火电行业1张、电镀行业2张、水泥行业1张、焦化行业1张。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我市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持证排污”要求,强化后续执法监管,坚决杜绝无证排污行为。要求企业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必须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实现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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