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要求制定了各项制度和清单,有效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依法治文迈上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根据各科室承担的职责明确了任务分工、完成时限,保证了三项制度的稳步推进。
二、完善制度,制定清单。一是制订完善了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三项制度,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全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二是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流程图,并制作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三是调整完善了我局罚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三、依托科技,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中,制定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证据保存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同时,依托我局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九位一体”智慧环保监管系统,以科所为单位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并统一购买了流量,保证现场执法视频、照片及制作的法律文书,及时通过网络上传保存,并购置了55台执法记录仪,配发到一线执法人员,保证了在文字记录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四、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府网站和局网站为主要载体,结合微信平台、电子屏等,全面及时公开法律法规、任务目标、重大事项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服务指南、法律依据、流程图等,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微信投诉平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知情、诉求渠道。
五、落实法制审核,保障合法权益。我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印发了《定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制定了审核清单,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有效的保障了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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