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环保局完善四项制度 提升服务水平
定州市环保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大讨论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调研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重点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领办、帮办、特事特办制。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审批的咨询和项目跟踪服务,同时设立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进度表,加强督办,随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领办、帮办、特事特办、优先办理。
二是快速审批办理制。重点项目办理上,环保局没有节假日,对重点项目不拖不压,快速办理,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保证工程进度。
三是实行服务承诺制。为方便广大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办理业务,通过行政大厅服务窗口和公示板向企业和社会公开局各科室业务职能、办事流程、执法依据等,实行阳光规划,使环评审批更加透明、公正。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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