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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十条措施奏响大气污染防治“最强音”

时间:2015-12-29 09:33:57  来源:  作者:

     定州市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近日制定出台了十条措施,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旭阳焦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启动治污设施升级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旭阳旧厂区搬迁、主要排污节点治理,加快推进旭阳煤场气膜式封闭、熄焦塔蒸汽回收等项目建设,实现重点源全封闭式管理,创建全省焦化行业环境治理标杆企业。2015年底前,完成定洲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长安客车喷漆车间VOC气体治理。2016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燃煤锅炉煤改气。对涉气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定期监测,发现偷排、超标排放现象,依法严肃处理;对按规定保留的燃煤锅炉10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关停。
    二、彻底取缔市区燃煤锅炉。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2015年实现供热360万平方米,2017年实现市区全覆盖。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外涉及民生的采暖锅炉,要全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使用洁净煤,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在全部拆除建成区内10吨以下经营性燃煤锅炉和茶浴炉的基础上,强力推进,2017年底前全部拆除建成区35吨以下燃煤锅炉。
    三、强化建筑、道路施工和拆迁等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二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强化水泥搅拌站治理,建成区内要立即停产,全部迁出;建成区外要完善手续,落实抑尘措施,规范生产。
    四、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市区内渣土、砂石料等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全封闭运输并及时清洗。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实行责任倒追制,严肃追究施工工地责任,对问题突出的移交住建部门责令其停工整改。
    五、强化车辆禁、限行措施。尽快修通南框构桥,疏导定曲路载重车辆绕行107国道,彻底解决定曲路扬尘问题。严禁黄标车,拖拉机,大型载重车辆进入建成区。对外地进入我市载重车辆要严格检查,苫盖、遮挡不达标的,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行。
    六、深化城市扬尘治理。市区主次干道全部实施机械化无尘清扫,科学洒水抑尘。如遇干燥气象条件,立即启动雾炮车增湿抑尘。
    七、加强餐饮行业污染治理。建成区内所有餐饮行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设施,未安装的,依法处罚。彻底取缔建成区和城市近郊露天烧烤。
    八、严禁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要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强化巡查,严禁出现焚烧秸秆、垃圾及树枝杂草现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及时清理农作物秸秆、杂草和垃圾,清除着火隐患。
    九、严格散体等物料堆放场管理。所有砂石料、煤炭、炉渣、有机肥料等散体堆放场所,要实施地面硬化、物料全覆盖或全封闭储存,料场出入口要定期洒水抑尘,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
    十、严格督导落实。市环保局要细化工作任务,挂账巡查督办,对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和部门通报批评,市督查局要严格履行督查职责,加大督导力度,层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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