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定州市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会上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逐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重点解释了有关“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界定和几起典型案例,指出《解释》的公布降低了环境污染入罪门槛,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鲜明地体现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为监察人员开展环境执法提供了操作依据和成功借鉴,同时也警示教育了企业及业主。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司法解释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消化《解释》内容,加强党风勤政廉政建设,积极作为。通过此次集中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两高司法解释”的震慑威力和预防作用,对违法行为决不纵容姑息,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主动作为,为建设美丽定州而努力奋斗。
赵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