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理念,把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一是着力加强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双三十”企业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污控减排,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二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加强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治理。三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到2015年,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达到40%以上。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创建生态宜居乡村,为广大村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意见》要求要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深入抓好重点行业整治、认真抓好环境信访工作。
《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末,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辐射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等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对环境保护的领导和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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