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7日召开的保定环境保护大会上,我市获保定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我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目标,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环保工作《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通知》和《目标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大力提升环境监察能力,投资130多万元改善环保监察装备,我市顺利通过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验收。两个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两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稳定常态运行,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均达90%以上。
圆满完成减排任务。实施污水处理厂增加管网、国华定洲电厂脱硫脱硝、农业源治理等工程,全年减排二氧化硫4629吨、氮氧化物18512吨、化学需氧量1598吨、氨氮83.5吨,市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十一五节能减排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深入开展蓝天行动,重点实施旭阳焦化烟尘治理等工程,拆除市区燃煤锅炉32台,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2天。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划定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沙河灌渠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优于进市水质。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从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及国家产业政策,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50多个。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600余辆(次),排查企业500余家,取缔违法排污企业70多家。成立环境信访举报中心,开通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建立落实24小时接访、协调办案、案件督查、举报回访等制度,群众举报和环境信访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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