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定州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四项措施,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中高考期间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监管时段、范围、对象。
广泛宣传。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并发布《关于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通告》,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学校周围的环境。
强化监管。加强对夜间施工单位和娱乐场所,特别是学校附近易产生噪声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前告知,减少噪声污染。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错开中高考期间施工作业。
畅通信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确保12369举报热线畅通无阻,对群众反应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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