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定州市实行最严“禁炮令”,全市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全市开展了禁放宣传活动,并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7月22日,市公安局长安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得知:有人在长安路办事处某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系村民常某刚(男,定州市人)在家中办理白事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7月29日,常某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为减少空气、噪音污染,倡导文明新风尚,无论是烟花爆竹还是电子礼炮,一旦发现,警方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鸣放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
如遇炮声扰民行为,可拨打定州市禁放办投诉电话0312-2320506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后,视情况给予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