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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大气污染冶理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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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被查处!定州市环保局查获危险废物4050公斤!
时间:2018-10-13 07:45:31 来源: 作者:
定州市环保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顶格处理”,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经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严密的拉网式排查,发现并一举铲除两家非法收购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弃物的黑作坊,现场查获输液管1.85吨,废胶罐2.2吨,共计4.05吨。
两家分别是周村镇南宣村收购处理危险废物的黑作坊和大道庄村收购处理医疗废物的黑作坊。两处加工点既无营业执照又无环保手续,更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属典型“散乱污”企业,并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依法查处,进行了关停取缔,并将查扣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予以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从严从重,确保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罪魁。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2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进而构成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应按相应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属于医疗废物。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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