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加强散煤市场综合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实现劣质散煤“清零”目标。今年以来,先后取缔15户煤炭质量不合格单位。
各相关部门制定周密抽检计划,加强对散煤销售、加工、燃用各环节质量抽检,对不合格散煤进行没收,严防劣质散煤再次流入市场。今年以来,先后抽检散煤90个批次,对15户煤炭质量不合格单位依法取缔。
建立燃煤企业监管台账,实施日常巡查、重点核查,严格落实煤质抽检覆盖率目标要求。加大对燃煤使用单位散煤质量监管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建立散煤质量内控制度,较大的燃煤使用单位配备质量检验设备,开展煤质检验。对内部无管控措施,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散煤的,责令改正,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对散煤经营主体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填写经营台账,落实煤炭苫盖和煤场洒水防尘措施。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73人次,检查经营户1248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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