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定州市积极推进乡镇环保所建设。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定州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对环保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管理体制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市政府统一招聘50名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到乡镇环保所,并将环保所运行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三是积极落实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实现“四个到位”。
截止目前,全市共成立25个乡镇环保所,均已全部挂牌,共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45名(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42人、其他41人)、办公用房25间、办公车辆25辆,环保所长均由副科级干部兼任,并做到办公设备和基本装备保障到位。
乡镇环保所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定州市已实现乡镇、街道、园区环保所全覆盖,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各乡镇、街道、园区环保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开创定州环保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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