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州市环保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水源地周边项目准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水源地周边项目环境准入,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以及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确保饮用水安全。
科学划定保护区。编制了《定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技术报告》,对水源地科学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在一、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置了标志牌9个,在保护区道路进出口处设置交通警示牌4个。
加强环境监管。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为重点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环境执法人员每季度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定期夜查、节假日巡查等突击检查,实现了饮用水源保护地全方位监管常态化。1-3月,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6车台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