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3万吨镀锌铁丝技术改造项目
建 设 单 位 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盖章)
建 设 地 点 定州市高蓬镇李辛庄村北835米
项目负责人 李海丰
联 系 电 话 18233384888
邮 政 编 码 0730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 明
1.本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编制。
2.本表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按要求由建设单位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封面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
5.本表属国家级审批须一式6份,属省级审批须一式5份,属地市审批须一式4份。
6.本表主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正式审批后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表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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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镀锌铁丝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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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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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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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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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制品业C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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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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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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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环表【2015】31号,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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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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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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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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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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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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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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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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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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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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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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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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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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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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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环境
保护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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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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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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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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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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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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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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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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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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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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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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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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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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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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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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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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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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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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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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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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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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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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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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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产品名称及年产量(分别按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
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蓬镇李辛庄村北835米,总投资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43.88%,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年产3万吨,该公司环评批复为2条电镀生产线,实际建设完成电镀生产线1条,本次为阶段性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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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情况简介: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该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一、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退火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的废气直接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②无组织废气:酸洗采用水帘密闭式酸洗槽,少量的酸雾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主要是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
②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直接排入高蓬镇李辛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主要来自于拔丝机、引风机、收线机及水泵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引风机安装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盐酸、电镀槽泥和镀液、废棉丝、废铁丝和生活垃圾。酸洗槽废酸、电镀槽泥、镀液、废棉丝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铁丝外售物资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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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水
排
放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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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水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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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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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排放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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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产生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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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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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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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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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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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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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处理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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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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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产生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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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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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排放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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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废水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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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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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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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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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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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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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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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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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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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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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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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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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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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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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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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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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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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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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测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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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值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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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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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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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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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5.54
55.4-54.7
57.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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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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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废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总量单位为千克/年,其他项目总量单位均为吨/年。
2.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总量的单位为吨/年。
表四
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6年10月20日,定州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镀锌铁丝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定州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及监察大队、环评科、总量科,组成了四人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实地勘察了项目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审查了验收资料。验收组成员经过认真质疑、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蓬镇李辛庄村北835米,总投资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43.88%,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年产3万吨,该公司环评批复为2条电镀生产线,实际建设完成电镀生产线1条,本次为阶段性环保验收。
二、环保措施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该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一、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退火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的废气直接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②无组织废气:酸洗采用水帘密闭式酸洗槽,少量的酸雾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主要是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
②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直接排入高蓬镇李辛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主要来自于拔丝机、引风机、收线机及水泵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引风机安装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盐酸、电镀槽泥和镀液、废棉丝、废铁丝和生活垃圾。酸洗槽废酸、电镀槽泥、镀液、废棉丝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铁丝外售物资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三、监测结论该项目位于定州市高蓬镇李辛庄村定州市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运行负荷为80%。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04日、06月0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退火炉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酸洗废气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退火炉年运行时间为7200小时,计算该负荷下的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0.109吨/年,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 4.14吨/年、氮氧化物 1.525吨/年.
2、噪声:厂区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对应标准。
四、验收组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提交的验收资料齐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1、加强对企业职工上岗培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加强治理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达标排放。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4、2016年10月31日前建设完成能容纳100m³回用中水的蓄水池(罐)和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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