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 设 单 位 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盖章)
建 设 地 点 定州市高蓬镇李辛庄村北390米处
项目负责人 成孟强
联 系 电 话 13930824956
邮 政 编 码 0730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 明
1.本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编制。
2.本表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按要求由建设单位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封面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
5.本表属国家级审批须一式6份,属省级审批须一式5份,属地市审批须一式4份。
6.本表主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正式审批后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表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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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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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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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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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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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C-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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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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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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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环表【2016】55号,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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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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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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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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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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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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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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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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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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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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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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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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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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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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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环境
保护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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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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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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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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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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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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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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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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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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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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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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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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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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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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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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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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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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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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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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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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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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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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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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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产品名称及年产量(分别按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
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蓬镇李辛庄村北390米,项目东侧为道路,隔路为定州市远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侧和西侧为定州市永胜拔丝有限公司,北侧为河北永伟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75%,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将燃煤改为天然气做燃料,环评批复为一条电镀生产线,实际建设完成电镀生产线1条,年产量为5000吨,与环评批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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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情况简介:
该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废气:主要是退火炉产生的烟气济酸洗槽废气。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槽废气采用酸洗线密闭,酸洗槽两端设水幕吸收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氯化氢排放。
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定州市高蓬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厂区地面,不外排。
噪声: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来减小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酸、阳极泥、电镀废渣、下角料、残次品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酸、阳极泥及电镀废渣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下角料及残次品作为废品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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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水
排
放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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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水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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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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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排放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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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产生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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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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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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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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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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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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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处理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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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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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产生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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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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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排放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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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废水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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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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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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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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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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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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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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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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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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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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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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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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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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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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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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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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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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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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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测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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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值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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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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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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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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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58.7
58.3-57.7
55.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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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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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废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总量单位为千克/年,其他项目总量单位均为吨/年。
2.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总量的单位为吨/年。
表四
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6年10月20日,定州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定州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及监察大队、环评科、总量科,组成了四人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实地勘察了项目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审查了验收资料。验收组成员经过认真质疑、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定州市华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蓬镇李辛庄村北390米,项目东侧为道路,隔路为定州市远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侧和西侧为定州市永胜拔丝有限公司,北侧为河北永伟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75%,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将燃煤改为天然气做燃料,环评批复为一条电镀生产线,实际建设完成电镀生产线1条,年产量为5000吨,与环评批复一致。
二、环保措施情况:
该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废气:主要是退火炉产生的烟气济酸洗槽废气。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槽废气采用酸洗线密闭,酸洗槽两端设水幕吸收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氯化氢排放。
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定州市高蓬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厂区地面,不外排。
噪声: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来减小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酸、阳极泥、电镀废渣、下角料、残次品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酸、阳极泥及电镀废渣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下角料及残次品作为废品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监测结论: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定州市李辛庄村北。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14日、06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退火炉产生的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标准,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标准;无组织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该企业年运行时间为300天,实行两班制,工作时间为16小时。该负荷下,废气排放总量为420万标立方米/年,烟尘排放总量为3.36×10-2吨/年,SO2未检出,NOx排放总量为0.147吨/年。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昼夜间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组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提交的验收资料齐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1、加强对企业职工上岗培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加强治理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达标排放。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4、2016年10月31日前建设完成能容纳100m³回用中水的蓄水池(罐)和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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