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 设 单 位 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盖章)
建 设 地 点 定州市高蓬镇七堡村
项目负责人 宋铁英
联 系 电 话 13930253799
邮 政 编 码 0730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 明
1.本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编制。
2.本表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按要求由建设单位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封面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
5.本表属国家级审批须一式6份,属省级审批须一式5份,属地市审批须一式4份。
6.本表主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正式审批后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表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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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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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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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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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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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C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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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术改造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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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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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环表【2015】83号,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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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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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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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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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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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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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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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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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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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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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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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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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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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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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环境
保护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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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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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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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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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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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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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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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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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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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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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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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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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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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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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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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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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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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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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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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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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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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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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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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产品名称及年产量(分别按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
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高蓬镇七堡村,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6.4%,年产热镀锌丝15000吨,环评批复热镀锌生产线3条。实际建设1条热镀锌生产线,为阶段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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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情况简介:
1、废气:该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洗池逸出的盐酸雾、锌熔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镀锌锅镀锌产生的废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酸洗槽中加入酸雾抑制剂,生产线密闭,酸洗槽两端设置双层水帘酸雾吸收装置,抑制HCl废气挥发;镀锌锅镀锌产生的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锌熔化炉、退火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水洗过程产生的水洗废水、水帘吸收装置废水、湿式除尘器排污水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水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定州市高蓬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处理。
3、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放线机、收线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热镀生产线产生的废铁丝、热镀锌锅产生的锌渣和锌灰、废包装材料、湿式除尘器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废酸、锌渣、污泥集中收集后送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铁丝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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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水
排
放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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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水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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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排放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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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产生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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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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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量
(标米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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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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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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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处理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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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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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产生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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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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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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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排放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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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废水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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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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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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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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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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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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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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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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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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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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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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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毫克/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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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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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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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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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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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火炉排气筒采样口
锌锅加热炉排气筒采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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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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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143-151
6-10
3-10
82-11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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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新建炉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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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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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测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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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值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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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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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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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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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7.4
55.4-57.5
55.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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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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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废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总量单位为千克/年,其他项目总量单位均为吨/年。
2.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总量的单位为吨/年。
表四
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6年11月15日,定州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定州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及监察大队、环评科、总量科,组成了四人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实地勘察了项目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审查了验收资料。验收组成员经过认真质疑、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定州市宏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高蓬镇七堡村,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6.4%,年产热镀锌丝15000吨,环评批复热镀锌生产线3条。实际建设1条热镀锌生产线,为阶段性验收。
二、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该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洗池逸出的盐酸雾、锌熔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镀锌锅镀锌产生的废气、退火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酸洗槽中加入酸雾抑制剂,生产线密闭,酸洗槽两端设置双层水帘酸雾吸收装置,抑制HCl废气挥发;镀锌锅镀锌产生的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锌熔化炉、退火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水洗过程产生的水洗废水、水帘吸收装置废水、湿式除尘器排污水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水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定州市高蓬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净化处理。
3、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放线机、收线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热镀生产线产生的废铁丝、热镀锌锅产生的锌渣和锌灰、废包装材料、湿式除尘器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废酸、锌渣、污泥集中收集后送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铁丝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监测结论: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退火炉排气筒采样口和锌锅加热炉排气筒采样口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新建炉窑标准。锌锅除尘器出口采样口处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表1标准限值,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该企业年运行4800小时,经核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87×10-2t/a、0.684t/a,满足总量控制二氧化硫:0.13t/a、氮氧化物:1.26t/a的要求。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组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提交的验收资料齐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1、加强对企业职工上岗培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加强治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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