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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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环固管函(2017)41号
关于对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有关情况的函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1、你公司所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900-249-08)约44.016吨。经审核属于沧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的处置范围,同意你公司将上述危险废物送交沧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处置。请按规定到我局领取、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此批危险废物请在2017年3月15日前转移,转移当天通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以便监督管理。
3、沧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派专用车辆转移,转移过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遗失、防撒漏,派专人全程监控危废转移,确保安全。
联系电话(传真):0312-2393631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