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定州市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
监督性监测年报
一、概况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6年河北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69号)要求,2016年对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我市列入国控重点监控企业5家,其中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监测中心站负责监测,定州市中诚水务有限公司、定州市凯丹水务有限公司、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和定州市冀环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由我市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监测项目及标准
废气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包括PH值、COD、氨氮、悬浮物等18项。
执行的评价标准分别是《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1-20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二、监测结果评价
2016年共监测废气污染源2个,各项污染物排放综合达标率为100%,监测污水处理厂2个,污染物排放综合达标率为100%。
全市5家国控企业重点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比对合格率100%。
定州市环境监测站
2016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