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解除二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4号,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2月16日全省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2月1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为了保障我市空气质量,继续按照我市《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号)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采取超强减排措施。同时主城区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7时至20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具体限行措施以交警大队公告公示为准)。
2017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