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6年9月27日关于转移危险废弃物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1、你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HW42,900-451-42)30吨、污泥(HW49,900-46-49)50吨,经衡水市环保局复函【衡环辐函(2016)85号】,属于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处置范围,同意你公司将上述危险废物送交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请按规定到我局领取、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在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之间分三批次转移,转移当天通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以便监督管理。
3、由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派专用车辆转移,转移过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遗失、防撒漏,派专人全程监控危废转移,确保安全。
联系电话(传真):0312-2393631
2016年10月19日
送: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