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除区域橙色(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92号),我市受强冷空气可能的雨雪天气过程影响,气像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我市于11月21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
省大气办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1号、2号调度令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2号)》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机动车辆限行措施仍执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
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12:00时前,将本单位重污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响应措施,出动执法车辆、执法人数、停限产企业和工地数量等措施,查处违法违规情况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电子版和盖公章纸版)。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2393235
电子邮箱:15831222688@163.com
报送地点:定州市环保局应急办
2016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