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局领导班子一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并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位。一是明确由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和单位制定一人为信息员,负责管理本科室相关的环境信息内容的发布管理,并及时与信息中心沟通工作进度。二是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各科室、单位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责任单位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上建立局统一信息公开平台,由各科室、单位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上传本科室、单位需要公开和更新的环境信息。
二、及时公开,形式多样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先由所涉科室或单位的负责人提交或确认,再由信息中心修改审核,最后报分管领导同意,予以公布。
在此基础上,努力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日常信息不断、负面信息不避,应公开的均尽快予以公开。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已主动公开信息89条,利用定州市环保局网站(http://hb.dingzhoudaily.com/)、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dzs.gov.cn/index.do?templet=index)广泛及时发布信息。截止到目前为止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76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和咨询举报126多条。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在局网站上专辟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栏,公开各类信息60多条。
总的来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是健全的,责任是明确的,机制是顺畅的,运行也是稳定的。有力的保证了环境信息的广泛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本地居民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随着网络信息渠道的建立和括展,来自网上的信息公开需求越来越多,有些同样的信息须多个平台重复发布,有时出现应接不暇或答复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能力和技巧。
今后,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系统有关要求,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新形势,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深入的的公开环境信息。强化内部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硬件设施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公开专门人员,设备的到位和机制顺畅。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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