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市政府批准,从12月11日0时 至14日12时,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降为三级,具体减排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5)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防水卷材、化工、塑料行业全部停产。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1次洒水抑尘作业。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