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提升为二级
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自29日0时至12月1日24时,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提升为二级减排措施:(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运车辆、拖拉机通行。根据机动车尾气对本地空气污染影响程度,定州市周一至周五可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5)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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