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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汇报

时间:2015-10-14 14:53:24  来源:  作者:

 

 

 

 

                

定环领(20154

 

定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定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汇报

 

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66号)和《河北省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领办[2013]11号)要求,我市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细化网格,建立全方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通知》和《关于推行网格化环境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在2015年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向省政府备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将全市整个辖区划分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定州市政府;将25个乡镇(办)划分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将518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个延伸,面、点、线“三个延伸”,形成了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一是在“面”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至村(街、社区)。根据人口、面积、企业数量等情况,将每个村(街、社区)划分为若干片区,即网格单元。二是在“点”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到每个污染源。对全市所有污染源全部实施网格化管理,在排污企业内部建立起网格,由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负总责,每个排污节点都明确责任人,做到每个点源时刻有人监管,确保发生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处理。三是在“线”上延伸,环保工作相关部门都推行网格管理。23个相关部门,都按照承担的环保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工作方案,将每一片区域、每一个排污点源都列入网格管理范围。在环保系统内部建立了局长、分管副局长、监察大队、监察所逐级负责的内部执法网格体系逐区域、逐企业明确监管责任和责任人,明确环境监管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面”、“点”、“线”的延伸,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的网格监管体系。

二、 建设智慧环保网格化监管系统,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与武汉大学合作,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建设基于网格化管理理念的定州市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系统,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投资850多万元组建了智慧环保网格化监控中心、乡镇监控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在全市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自主研发排污企业电子动态监管地图,实现动态监管。建设内容:一是市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指挥中心(一级平台),已于6月份建设完毕,并同时投入运行。二是25个乡镇(办)和唐河循环经济园区、再生产业基地,共计27个子平台(二级平台)全部配发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设备,已投入运行。三是重点村(三级平台)全部配发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设备,已投入运行。四是25个乡镇(办)和环保局现场执法单位配备了执法通,实现了移动执法。五是购置了部分便携式打印机、GPS定位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实现了应急等重要环境工作的移动执法能力。

通过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系统,我市网格化监管责任一目了然,环境问题处置实现“坐标式”定位。同时,运用智能化的监管手段,有效预防和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排污企业设施不运转,偷排偷放现象发生,全面提高了企业自律意识。

三、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级网格正常运转

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督导、考核、保障等机制,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运行。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坚持定期调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督查局、组织部、环保局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定期对网格内职责履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乡镇、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财政部门拨付专款,推动网格化管理的顺利运行。

四、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调度下,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废旧塑料橡胶回收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土、公安、电力、规划、商务、环保、质监、督查等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出动3600余人次,700余车次,对1400余家加工摊点、52家回收集散市场进行了取缔,183家制品企业进行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2份、签订村承诺书22份、企业承诺书140余份,对严重违法的8家塑料加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4起。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启动河北瀛源公司一期投资75亿元规划占地5000余亩的北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

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辖区对建筑工地、搅拌站、拆迁、道路施工扬尘,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国道、省道、主要市道、乡道两侧可视范围的砂石、煤炭、炉渣、粉煤灰、有机肥等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个登记建档,明确网格责任,落实苫盖、遮挡、洒水等抑尘措施。

三是推进企业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定州市部分企业在环保部门指导下,积极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带动了铸造、钢网、防水卷材、塑料等传统行业的升级改造,截止目前,44家铸造企业、22家钢网企业、14家防水卷材、20家犁刀企业的已完成升级改造,使全市主要污染排放量得到较大幅度的削减。

四是按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周胜会任组长、副市长李永侃、梁枫任副组长,各乡镇(办)、市直分包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确保“不点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截止目前,我市辖区基本实现了此项目标。  

(二)推进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体系的运行,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分期实施”的原则,逐步对重点企业编制《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规范监察监管行为;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安装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组建监控中心,逐步实现对重点企业的全天候监控。现我市将焦化、水泥、电力、医药、化工及涉重金属企业作为重点,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截止到现在国控企业全部完成自律体系建设。

(三)开展全市执法大检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830人次,2000车次,检查排污单位3360家次,责令停止建设8家,责令停产41家企业,取缔关停1452家,公布违法行为18家,行政处罚25家,罚款78.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移送案件15起,其中行政拘留14起,刑事拘留1起,移送其他相关部门2件,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约谈乡镇办和相关单位6家,约谈排污单位2家,有力促进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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