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45号
关于补报2014年度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
评价有关资料的证明
2014年度开发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 0.45千克/万元;生产总值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千克/万元;生产总值氨氮排放量为 0.03千克/万元;危险危害物无害化处理率100%。2014年度未发生直接相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特此证明。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