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44号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废旧金属回收加工有关问题的请示
省环保厅:
我市息冢镇连台村从事废旧金属(铝)回收加工已有多年历史,加工摊点20多家,从业人员1000多人,多年来,我局与当地乡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进行多次关停取缔,但由于此类摊点生产设备简单,极易反弹,存在污染隐患。为此我市息冢镇政府申请,在满足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投资建设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企业,实现产业上档升级。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于保定市全市范围内限制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建设项目。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1、由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出台较早,定州成为省直管县后,如何执行区域禁限批的有关规定,是否仍按照保定市执行。
2、对于有色金属冶炼如何定义,废旧金属(铝)回收加工,主要是对废旧金属进行熔融成型的工程,是否界定为有色金属冶炼,是否界定为区域限制审批的建设项目。
望省厅函复。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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