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40号
定州市环保局
关于印发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局领导、监察大队、相关科室、各企业所:
现将《定州市环保局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9日
定州市环保局秸秆禁烧工作安排
一、各分管局长在局统一安排下,主要抓好各自包片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要落实好、督导好,保证不出现问题。
二、各监察所要切实负起责任, 抓好所辖区域内秸秆禁烧的工作,要积极主动联系各乡镇和市直单位分包人员,把本区域督导落实工作做到实处。切实加强国道、省道和县道两侧的监管,确保巡查和处罚到位,有情况及时向局反映。电话:2393398.
三、局办公室主要抓好值班安排,保证值班人员到位,做好值班纪录。在我市秸秆禁烧期间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和其他失控情况。
四、监察大队要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值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京港澳高速公路两侧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通知相关局领导、监察所处理到位,不定期的对全市主要公路巡查,严查不尽职,不尽责人员。
五、局监测站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工作。
六、局分管领导、监察大队、相关科室、各企业所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负起责任,不推卸、不懈怠,保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好属地管理和包片责任。市禁烧办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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