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37号
关于协助调剂解决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项目二氧化硫总量指标的函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我市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技改项目环评已通过省环保厅评审,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58.08吨、氨氮3.3吨、二氧化硫47.64吨、氮氧化物16.04吨,执行减二增一政策,应调配化学需氧量116.16吨、氨氮6.6吨、二氧化硫95.28吨、氮氧化物32.08吨。
因我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无法满足该项目需要,现请贵局协助调剂解决,指标总量为二氧化硫95.28吨。待环保部2015年减排核查后,从我市认定减排总量中调剂归还。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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