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36号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
进展情况汇报
省环保厅:
我市在接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80号)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方案,迅速展开行动。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政府总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李军辉市长任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庄春来,李永侃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环保局、督察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和各商业银行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定州市环境大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以及协调各巡查组、督查组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细则,任务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
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主管领导带队,由督察局、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抽调一名副职和1名工作人员,由公安环保大队、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第一组由督查局牵头,负责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其余4组分别由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和住建局牵头,主要负责督导各乡镇(办)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组长单位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强力推进
我们按照通知的内容认真开展大检查督查和自查工作,以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违法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关停等工作,做好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工作。
这次大检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并顺利运行,全市设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25个,三级网格544个,已健全了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体系,目前正在建设企业自律体系。我市4家国控企业和3家非国控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自律体系建设,4家其他重点企业正在制定。目前,我市正在根据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办[2013]1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订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通过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4家企业未批先建,我市均要求其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1万元;1家企业擅自变更,已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拆除违规设备,必须按环评要求建设。
(三)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已完成唐河循环工业园区检查,其规划环评,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均完善,污水进入我市铁西污水处理厂处置后供电厂中水回用。
对再生资源基地进行检查,目前园区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路、电、讯、围墙、上下水、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达到试运行条件,单户式废气粉尘收集处理系统试运行,固废处理中心正在安装设备,基地初步达到“五通一平”。通过检查,促进其基础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为塑料等小企业入区进园打好基础。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省态环境影响的排查。我市迅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我市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五)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经全面梳理检查我市没有阻碍环境执法及擅自减免排污费等“土政策”情况。
(六)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我市对环境信访工作和群众举报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厅关于环境举报县级12369环境举报热线接报后两小时赶到现场,24小时反馈情况的规定。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和各环境监察所随时待命,接到环境违法举报立即前往现场。环保监察大队和各监察所都能够按照规定抓好落实。自2015年以来,我市没有出现进京访、赴省访和重复访发生。
(七)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
2015年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大会,制发了《定州市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橡塑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在启动河北瀛源公司一期投资75亿元规划占地5000余亩的北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建成厂房140余套,吸引塑料加工企业入驻的基础上,由国土、公安、电力、规划、商务、环保、质监、督查等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出动3600余人次,700余车次,对1400余家加工摊点、52家回收集散市场进行了取缔,183家制品企业进行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2份、签订村承诺书22份、企业承诺书140余份,对严重违法的8家塑料加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4起。小电镀整改已于2013年全部取缔,经我市排查没有发现反弹现象。
在今年的执法大检查工作中,我们又重点对我市李亲顾、高蓬两镇的钢网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45家钢网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要求企业进行煤改气,酸洗池封闭盐酸全部循环回用、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等措施。对高蓬镇顺达金属线材厂利用暗管、渗坑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增加突击检查的时间和密度。成立环保、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采取昼间、夜间检查的方式,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如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顶额处罚。
(八)按“六个一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我市为加大环境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逐一处置,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目标和时限要求。对违法企业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依据《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恶意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已向公安部门移交移送案件9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8起,刑事案件1起。
(九)强化服务。我市对企业进行强力监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防水卷材、铸造、钢网等传统行业编制了技改指导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在和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组织钢网企业代表到沧州、深州和天津静海进行学习考察,使企业对升级改造标准有了直观了解。同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管网加密延伸工作。政府督促住建、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管网加密延伸工作,对企业煤改气和污水深度处理提供保障。
(十)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的紧急通知》(定气防〔2015〕4号)。共检查建筑工地62个,物料堆放场78个,搅拌站、水泥制品厂69个,现物料堆放场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全部苫盖到位。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10家,一律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工作坚持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水泥搅拌站一律搬出建成区,对城市建成区外的手续不全或防尘抑尘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搅拌站,全部关停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还将进一步推动此项行动,密切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各项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逐条梳理,行动强化针对性,不走过场,确保此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
二是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查结果直报市主要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发挥基层环保网格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将环境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企业不能一关了之,督促其产业升级,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这就是我市这次大检查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主要工作,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