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保(2015)28号
关于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
技改项目总量指标核算的初审意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轻型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该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结合项目能耗情况,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测算,初步确定年排放指标为:化学需氧量58.08吨、氨氮3.3吨、二氧化硫1.64吨、氮氧化物2.58吨。我局对核算技术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该公司排污总量核算技术报告按照通知要求和物料平衡原则编制,内容完整。建议该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年排放化学需氧量58.08吨、氨氮3.3吨、二氧化硫2吨、氮氧化物2.5吨。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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